以“贯彻落实新《基金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年会5月31日在京举行。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行业要将贯彻落实新基金法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以新基金法实施为契机,加快创新发展,努力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根本方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定不移地推动基金公司创新。不断总结创新发展的经验教训,切实巩固和深化改革创新成果,积极稳妥地将行业创新发展引向深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孙杰对协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协会近期工作设想。他表示,新基金法颁布及配套规章制度陆续推出,行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有实质性改善。
为落实新基金法精神,协会积极吸纳相关机构入会,会员数量不断扩大。截至5月底,协会会员总数已经达到390家,其中基金管理公司78家,基金托管机构19家,基金销售机构72家,基金评价机构10家,私募投资管理机构73家,证券、期货、保险(行情 专区)等资产管理类机构71家,QFII及其他境外资产管理机构24家,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各类基金服务机构24家,其他各类机构19家。他表示,政府职能转变和新基金法赋予了协会行业公共服务的重要使命,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了基金行业创新及国际化进程,要求协会工作更加专业化、国际化,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和基金行业市场化进程加快,客观需要拓展协会自律管理的平台。下阶段,协会工作将以贯彻落实新基金法为主线,依靠各类会员,抓住金融业改革机遇,促进行业持续创新发展;扎实做好协调统一的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开展基础性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完善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行业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受人尊敬的资产管理行业。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王林表示,希望各公司在抓住机遇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提高对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的认识。基金部将在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安排、加强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抓好现场检查工作、积极支持行业创新、抓好基金投资监管、认真做好私募监管以及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等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等举措着手,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指出,法律的施行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创新发展及规范运行,提供了更为优化的制度环境,更为广阔的制度空间,更为清晰的制度红线,希望行业用好制度资源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