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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办法修订稿近期公开 将加大力度引入境外长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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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办法修订稿近期公开 将加大力度引入境外长期资金
* 来源 :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2-06-16 * 浏览 : 46
⊙记者 马婧妤 孙霖 ○编辑 宋薇萍

  修订中的QFII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该修订稿将简化QFII审批流程,降低资格标准,扩大投资范围,以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我国市场。

  这位负责人介绍,近期有多家QFII机构到证监会表达了看好中国市场,看好蓝筹股投资价值的想法,并希望尽快增加投资额度。在投资运作方面,近一个时期QFII表现总体积极,持股比例明显呈现上升趋势。同时,近期到外汇局申请增加额度的QFII也明显增多,外汇局相应加快了审批速度。

  截至2012年6月8日,证监会共批准172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外汇局批准了145家QFII的投资额度,累计批准额度272.63亿美元。

  负责人表示,为吸引更多长期资金进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对外开放,结合新增500亿美元QFII投资额度,监管部门拟修订《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加大引入境外长期资金的力度,加快QFII资格审批。

  此次修订要点包括三方面。第一,简化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开发电子报送系统,以实现申请人通过网站提交申请材料,提高审核效率,方便申请。第二,适当降低资格标准,将资管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长期投资机构投资时间由5年降至2年;管理证券资产规模,由不少于50亿美元下降至5亿美元;同时降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资格要求,将其证券资管规模由100亿美元降至50亿美元。第三,扩大投资范围,投资标的可包括银行间市场债券,同时研究QFII参与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套利交易。

  “参考周边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情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QFII投资占资本市场的比例,为资本项下完全对外开放做好准备。”负责人说。

  研究显示,QFII制度推出十年来运作平稳,投资行为具有“较多持有大盘蓝筹和主办股票、采取长期持有和不通过频繁交易获利、买卖方向与市场走势呈负相关性”等特点,为资本市场引入了长期资金,也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进行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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