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情 专区)税毫无疑问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税制改革是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和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积极起草当中。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也在两会期间表态:“我们会配合有关方面,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进程。”
“此次全国人大明确表示房地产税法正在起草中,说明它已经正式纳入本届立法规划当中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与现在正在试点的“房产税”并非同一概念,将可能涉及现行房地产领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十余项税种的增减归并。房地产税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调控房价,而是涉及整个房地产领域的税制改革,将“房”和“地”的税种进行归并,可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作为房地产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房产税改革在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之前,就一直在摸索前行。2011年1月,上海、重庆宣布开始试点房产税,然而,两地试点效果并不明显,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两年多以来,两地房价仍旧保持上涨,且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前列。目前除了上海和重庆外,新的试点地区还未出炉,2014年住建部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也没有任何踪迹。
实际上,对于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房产税,“要不要征”和“如何征”的问题一直具有极大的争议性。
“房产税如何征收?先要决定是针对房屋增量征收还是对存量征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主任崔军指出,这取决于决策部门的态度,只针对增量征收,出台阻力会小一些;如果存量房也征收,则需要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是从套数上进行税率优惠还是从房屋面积上进行,都需要有关部门研究考量”。
除了在立法层面勾勒路线图,房产税的征收还需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作为技术支持。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启动不动产土地登记制度,以落实物权法。“今年将建立包括9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于6月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信息平台。把目前分散在三个平台的信息统一起来”。
在财税专家的眼中,通过房产税来降低房价的愿望是不现实的,它的实质功能是给地方政府提供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这也正是此次中央对于房地产税立法的着眼点——地方财政体系的建设。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表示,在现有的财政收入体制下,地方政府要完成和其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收入,只能在卖地上下功夫,然而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不只是会推高房价,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来看,短期内房地产税很难取代土地出让金,但从长期来看,尤其是在全国‘营改增’的背景下,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力税种之一,是一种发展方向。”贾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