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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昨日,中国证监会在通气会上回应热点问题时指出,将在前两次降低交易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交易手续费,整体降幅将达到20%,具体方案预计在9月1日之前推出。
年内三降交易费用
证监会昨日表示,将在前两次降低费用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交易手续费,整体降幅约为20%,具体的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预计9月1日前推出。
此前从6月1日开始,证券交易所整体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降幅为25%;期货交易所降低了所有期货交易品种的交易手续费,降幅达30%左右。7月13日,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准,监管手续费收费标准降低了50%。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内先后降低交易手续费和监管费就是为了减轻投资者负担,提振投资者信心;降低费用要让投资者直接受益,让市场成本进一步下降。但从此前两次经验看,由于券商佣金已经降到较低水平,投资者多数尚未直接受益。
此前6月份开始的费用调整中,涉及费用种类为交易经手费和过户费,7月份的调整则涉及交易监管费。
惠及投资者有难度
中国证监会此前曾表示,近年来随着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交易佣金不断下降,使证券、期货监管费在交易成本中的占比相对增大。
但与中国证监会直接惠及投资者、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想法不同的是,目前券商的佣金水平已经处于相对低的水平。
券商营业部人士指出,与2007年牛市中的0.15%甚至更高的水平不同,目前新开户的客户一般都能给到万分之八的费率,资金量大的,万分之五或者更低都有可能。此外A股投资者大多数是非现场交易,费率也成为跨区域拉客的手段之一,佣金已经到了很低的水平。
按照规则,只要券商佣金不低于监管费和经手费之和即可,但目前各地证券业协会纷纷制定佣金底线,限制券商价格战。
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费用降低难以惠及投资者。
业内点评
“券商应让利于中小投资者”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对于证监会再次提到降低交易费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这是让利于民的正面信号,但券商应该将这一让利于民的措施惠及中小投资者。
在此前降低的费用中,经手费和监管费均包含在佣金当中,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向券商收取这些费用。但前两次降低费用后,市场佣金未出现明显下降。
董登新认为,券商应该将这一让利于民的措施惠及投资者。他说券商长期以来在定价上有“嫌贫爱富”的特点,给资金量大的客户和关系户较低的费率,中小散户则较高。从证监会、交易所的让利看,中小散户还是有受益的空间。
董登新说,让券商这样做与其市场化的定价策略是有些矛盾的,但券商应该看到目前处在熊市之中,让投资者受益有更大的益处。
历史回顾
前两次下调股市表现迥异
证监会在五一期间首次宣布降低交易费用后,在5月2日,沪指跳空高开,盘中继续走高,最终全天收涨1.76%,这一消息有力地刺激了市场上涨。
但第二次降低交易费用,也就是本月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准降低监管费之后,市场反响不好。数据显示,7月16日也就是第二次降低交易费用消息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沪指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跌1.74%。
不少投资者认为,此次证监会再提降低交易费用,已经很难对市场产生短期刺激了。
海富通等基金则认为,目前不断向下修正的上市公司中期业绩是左右市场走势的关键。
“IPO过度融资冲动有所抑制”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昨日在通气会上回应热点问题时说,发行体制改革措施正在逐步到位,IPO过度融资冲动有所抑制。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以来,发行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改革的措施也正在逐步到位,IPO的发行市盈率、发行价和筹资额都在降低,IPO的家数也在减少,发行人过度融资的冲动有所抑制。
上述相关负责人说,改革就是要逐步增强市场的约束力,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更要注重市场约束与监管的有效性结合。
此前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也在热点问题问答中做出了类似的表述。
我国今年以来新发104家、募集资金725.96亿元、同比下降58%,证监会此前曾称,去年以来,相继出现了八菱科技、朗玛信息、海达股份发行中止的案例。不少企业在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推迟发行和上市,根据市场情况缩减发行规模,选择更好的发行时间窗口,有一些甚至撤回了申请,这说明市场约束正在对发行上市的企业数量和规模进行自主调节,这是非常积极的变化。
此外,证监会还对保监会19日推出的相关新政策做出回应。
中国保监会此前颁布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下一步还将颁布保险资金配置管理办法、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资金的运营做出详尽的规定。
证监会昨日称,将加强与中国保监会的合作,加强与保险经营机构的沟通,强化证券经营机构为保险业和保险资金的运营服务。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被规范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昨日在通气会上表示,拟在近期完成《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暂行办法》,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这一文件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说,按照现行的法律框架,包括高管在内的上市公司员工个人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没有障碍。但是,公司员工包括高管购买股票必须避开信息敏感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必须要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同时还要全面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高管人员的内幕交易行为。
此外证监会还称,将对保险资金相关运营做出详细规定,强化证券机构为保险资金运营服务。
基金公司将建防控内幕交易机制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昨日就基金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提出规范。明确要求基金公司确立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并将其纳入公司内控管理。
证监会在这一《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基金公司内幕交易防控做出具体的要求,包括确立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及重点,将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
在这一文件中,证监会称未按照规范实施内幕交易防控机制的,证监会将责令其整改,并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行为是证券市场一大顽疾。基金管理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应当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防止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