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证券日报》从央行获悉,央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维持350亿元人民币/200亿阿联酋 迪拉姆不变,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日,双方签署了在阿联酋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阿联酋,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RQFII试点资格,总投资额度达到1.16万亿元。在一个半月内,央行连续批准或上调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阿联酋4个国家的RQFII试点规模为1900亿元。
央行认为,续签本币互换协议和批准阿联酋的RQFII试点资格,标志着中阿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阿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闫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