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闭幕之际
刚刚闭幕的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认为,当前宏观环境有利于直接金融大发展,资本市场内部的正能量在不断累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
在这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针对市场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六个坚持”,回应了社会公众对市场定位和监管方向的诸多疑问,体现了监管者的巨大进步,也是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理念的具体落实。第一,坚持从“新兴加转轨”基本实际出发。十八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最大的国情、最大的实际,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我国资本市场当然离不开这个实际,其特征就是“新兴加转轨”。
我们认为,结合世界资本市场一般规律和中国自身特点制定战略、推动发展、实施监管,才能够最终到达“成熟”和“先进”的彼岸。针对散户交易频繁和投资机构市场化不足的现状,既要尊重市场敬畏市场,也要积极引导市场,必要时适度干预市场。可以明确地告诉那些急于求成的人:中国的证监会不是美国的证监会,也不是德国的证监会,不该也不会盲目地照搬外国的做法,不会逾越阶段搞盲目“接轨”。我们惟有立足实际,坚持走符合国情的资本市场发展之路。
第二,坚持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完全平衡。目前已有的共识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重融资轻回报的缺陷,需要加以改变;但对于原因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发展历史尚短以及投资文化不足。所以,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建设”,不宜“折腾”。
有人提出“以投资功能为主要导向甚至唯一导向”的建议,也有人主张以分红比例等硬性指标约束上市公司,还有人主张用行政的办法管理新股供给。这些从南极一下子走到北极的意见,并不可取。要“抓两头”,抓平衡,既要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又要建设完善多层次市场,满足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要让融资、投资良性循环。
第三,坚持放松管制和加强监管紧密结合。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也在于此。这里的关键词是“紧密结合”,一定要在“放”的同时及时“补位”,一放了之是要吃苦头的。要尽量减少行政对市场主体的干预,让市场可以博弈决定的事归市场。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市场机制、诚信约束等还有不健全的地方,甚至有的部分很薄弱。所以,必须把监管该做的做到位,着力消除“盲区”。
第四,坚持严格执法和完善法制有机统一。我们认为,这里的关键是处理好执法与创新、执法与修法的关系。改革创新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争取共识,积极试点,取得经验后上升到制度规范。要根据市场发展的新变化,不断完善法律制度。
第五,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资本市场各个层面、各个部分都是有竞争性的,竞争是充分发挥功能、实现平衡、相互促进的必要途径。开放是促进竞争的重要手段。开放不能只是眼睛向外,要先打破国内行业的圈子意识,支持不同金融行业之间、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之间的相互参与、介入、竞争,提高整个市场的活力。要更加大胆地实施对外开放,在机构、业务、人员、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允许“同台比拼”。两个“开放”统一,就可以释放更大的市场活力。
第六,坚持近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统筹兼顾。我们认为,这个问题也就是第一个“坚持”和第二个“坚持”所必然涉及的利益调整问题。不关注市场主体的近期利益,工作就会脱离实际,改革可能难以推进;不坚持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完全平衡的发展思路,市场长治久安、长期稳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事实上,过去一段时间改进新股发行、抑制炒新炒差、完善退市制度、建设多层次市场、引进境外机构以及尝试国际板等等,都在触动利益格局,需要胆魄和智慧,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只要改革能够向前推进,就说明兼顾了近期利益和长远目标,反之亦然。这方面的经验教训都需要时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