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部署了包括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发行和退市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队伍、继续稳妥推进对外开放、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等十方面重点工作。
专家分析,今年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整体上是延续和深化2012年的改革措施,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推进改革举措,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的发展实际出台新的政策举措,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加快发展三个市场改善结构性失衡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依旧存在的股票与债券、场内与场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展不足等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2013年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部署体现了加快发展场外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的决心。
会议将“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第一项工作重点提出,表示将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完成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继续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鼓励证券公司探索建立柜台交易市场。同时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大对债券违法惩戒力度,有序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而在期货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方面,则直接提出了更为细致的工作安排,包括将积极推动铁矿石、动力煤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创新的研究,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调研与引导,探索发展利率类、汇率类金融衍生品等。同时还将建立商品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快培育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
专家指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场内市场结构层次较为明确的基础上,未来发展包括全国股转系统、区域性市场、券商柜台交易市场在内的多层次场外市场将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心,场外市场的发展将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借助直接融资渠道更好、更快发展,债市改革的深入推进,则可极大促进直接融资比重提升。
发行改革强调审核退市实现常态化
在场内市场的发展上,监管重点工作仍对发行、退市等两个关键环节给予了重点关照,提出将在已启动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改革,完善规则、落实理念、实现制度的常态化。
其中,发行改革提出一方面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修订完善IPO办法、继续完善新股定价机制;一方面开展IPO在审公司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严打粉饰业绩、包装上市。退市改革则提出要“积极稳妥落实新的退市制度”,在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和市场化机制的基础上,实现退市的常态化。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表示,我国资本市场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这种方式符合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实际情况,而发行和退市改革又是提升股票市场市场化程度的关键步骤。他认为,新股发行及退市改革应当坚持正确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但也需要注意这两方面改革是一个动态完善、优化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未来相关部门需要继续出台相关操作和监管细则,使其能够真正扎实落地,成为市场常态。
改善投资者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
2013年的监管工作部署提出,将以股权投资基金和投资管理公司为重点,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保险、私募等各类财富管理机构从事公募基金业务;鼓励公募财富管理机构开发更符合需求的产品。还将积极推动境外长期资金投资境内市场,协助配合全国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和净值分别增加21.92%和32.87%,管理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专户理财资产分别增加22.5%、28.9%和55.3%。A股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持有流通A股市值比例达17.4%,上升1.73个百分点。
业内专家表示,去年以来,监管部门着力培育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希望逐步改善我国“散户市”的市场结构,同时改变市场追涨杀跌、跟风炒作的投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项工作将是资本市场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将有助于资本市场形成正确、科学的投资文化,同时也逐步改变我国市场大涨大跌的情况。
“去年监管部门已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财富管理行业,这也与促进机构投资者队伍壮大密不可分,我国市场面临高额储蓄与投资需求无法与资本市场良好对接的问题,除理顺机制性问题外,财富管理行业作为中间环节,也应加快发展,更好充当居民储蓄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上述专家说。
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将同步推进
2013年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将“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坚持近期举措和长远目标统筹兼顾”。专家分析,“对内开放”意指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发展程度,“对外开放”则是指提升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在具体工作部署当中,监管部门提出,将切实改进市场监管和执法,构建既富有弹性又高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全面开展资本市场执法评估工作,同时强化交易所、行业自律组织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作用。
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也是近年来证监会一直延续的工作重点,今年提出将着重完善QDII制度安排,继续扩大QFII、RQFII的投资额度,支持跨境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
“未来市场改革的方向还将围绕市场化和国际化推进,市场化改革离不开深度和广度的拓展,而国际化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需要面临的问题。”李永森表示。
他认为,资本市场的对外改革开放,需要实现资金对流、上市公司对流以及市场机构的对流。资金对流对应着境内投资者在境外投资以及境外投资者对境内市场的投资,上市公司对流指境内外企业进入我国及我国企业赴境外上市;市场机构的对流,则凸显了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赴境外上市的能力。
推动修法立法进入今年工作重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重点中,着重提到了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其中重点便在于推动修法、立法、出台有关监管条例、司法解释等。
包括: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和《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推动关于市场操纵、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等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推动形成与资本市场执法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司法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证券法专家叶林对此表示,证监会、学术界对于《证券法》的调研评估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结合当前市场发展实际情况来看,《证券法》的重新修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客观条件。
他表示,未来,应考虑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此前法律偏重对发行、上市等方面的监管,而在证券交易服务方面则涉及得很少,“《证券法》应该是一部反映资本市场发展规律、发行、退市以及交易服务等方面的法律规章,是为资本市场服务而不是仅仅是监管市场的法律。”
同时也有专家提出,当前部分市场改革的推进、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已经开始面临与现有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为在新的发展阶段更好规范、发展资本市场,也应考虑修法、立法,在更高层面对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给予支持。